当前位置: 首页> 江苏信息网> 企业资讯
 
企业资讯

宣城企业智能管理系统服务介绍「香橼树智慧平台」

发布单位:苏州香橼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  发布时间:2022-8-25

企业视频展播,请---播放视频作者:苏州香橼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



















当前---作为技术---的载体,非常重视,每年的---申请数量和有效---数量都屡---高,已多年位居一位,---保护与---已取得长足进步。

然而---下证后,很多申请人不清楚缴费步骤或者忘记------年费,导致---年费产生滞纳金甚至昂贵的恢复费、以至于---权终止失效的不在少数。

为了防止---年费---过期或不及时导致的终止失效,企业有---选择一款软件去监控和提醒及时------年费,软件还具有---年费查询和---年费---的功能,从而实现企业一站i式---年费管理,不仅省心,还省事,省时间。





为何该政策不适用授权后首年年费?

答:因---授权首年年费与---权办理登记手续和授权公告程序紧密关联,及时---首年年费有助于权利人及时完成---获权手续,并获得---权保护。因此---年费---期限延长政策不包含---授权后的首年年费。

如何理解---年费---期限届满日?

答:根据---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,授予---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---。缴费期限届满日即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。




已经处于年费滞纳期的---能否适用该政策?

答:已经处于年费滞纳期的---不适用该政策,但是对于受---影响而延误---事务办理期限导致权利丧失的,---权人可按照---第三五零号公告的要求办理恢复权利手续。

之前未办理---费用减缴手续,在---年费---期限届满前办理费用减缴请求是否还来得及?

答:---权人请求---费用减缴应当按照<---收费减缴办法>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,只要在---年费---期届满前费用减缴请求审批合格,且符合该政策要求的---权即可享受该政策。已经办理---费用减缴手续且已审批合格的,无需重复办理。




已经享受了---年费---期限延长政策的---权,之后发生权利转移,转移后的---权人未办理费用减缴手续,该---权还能享受---年费---期限延长政策吗?

答:已经享受了---年费---期限延长政策的---权,不会因之后发生权利转移,转移后的---权人未办理费用减缴手续而取消对该---权的年费---期限延长,但会影响该---权享受相应年费的费用减缴。


2023年6月15日期满后,还发缴费通知书吗?

答:---权人在2023年6月15日期满前未---或缴足相应年费的,将发出缴费通知书。







联系人:张女士

联系电话:0512-68418950

手机号:19952793236

微信号:暂未提交

地址: 苏州市高新区集成电路创新中心

企业商铺:

在线QQ: 暂未提交

主营业务: 暂未提交